Certification of Software Products and Enterprises

软件产品登记

(一)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四)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五)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二份。

 

软件企业认证

(一)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三)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二份,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四)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开发合同等复印件各二份(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

(五)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六)提供占全年总收入35%以上的软件销售发票清单二份(列出的清单中自产软件销售金额要占到软件销售总金额的50%以上),并根据网上回复信息提供指定的软件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合同加盖齐缝公章)各二份。

(七)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二份,加盖财务章。

(八)大专以上人员的名单二份,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九)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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